重庆师范大学附属城口实验中学教室班班通(液晶一体机)设备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

重庆市政府采购网 2024-11-14 00:00:00

重庆师范大学附属城口实验中学教室班班通(液晶一体机)设备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

城财发〔2024〕552号

根据《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》(财政部令第101号)的相关规定,现本机关对“重庆师范大学附属城口实验中学教室班班通(液晶一体机)设备采购”(项目号:CKX24A00581)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:

一、项目编号:CKX24A00581采购时间:2024年08月29日

二、项目名称:重庆师范大学附属城口实验中学教室班班通(液晶一体机)设备采购

三、相关当事人

投诉人:巴南区三向信息技术服务中心

法定代表人:李雪

联系方式:1738407811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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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 址:重庆市巴南区龙洲湾街道盛龙路 1171 号附 21 号 2-34


被投诉人1:重庆师范大学附属城口实验中学校

经办人:张老师

联系方式:5928329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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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讯地址:重庆市城口县复兴街道茅坪三社


被投诉人2:重庆市城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

经办人:庞老师

联系方式:5921121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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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讯地址:城口县葛城街道北大街43号政务中心大楼6楼

四、基本情况

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,向本机关提起投诉。投诉事项为:1.智能交互一体机41011141516项和教学软件381013项要求提供的检测报告是没有标准任何依据来支撑,智能交互一体机41011141516项和教学软件381013要求提供的检测报告没有国家标准(GB/GBT等标准)作为检测依据。智能交互一体机参数41011141516和教学软件381013产品的检验检测机构,不在市场监管总局制定并公布的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取得资质认定的事项清单范围内。2.采购人质疑事项2答复中提到据多方核实检测报告获取时间一般不超过7天,智能交互一体机41011141516项和教学软件381013项要求提供的检测报告要求检测的内容不是国家标准(GB/GBT等标准)来作为检测依据,2024829-2024914日包含了出具检测报告和编制文件时间,未留够我公司编制响应文件的时间。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。


五、处理依据及结果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五十六条和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》(财政部令第94号)第三十一条第(四)项之规定,我局决定如下:投诉事项1成立,鉴于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,给他人造成损失的,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,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。

另根据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》(财政部令第94号)第二十九条第(二)项之规定,我局决定如下:投诉事项2缺乏事实依据,投诉事项不成立,予以驳回。


六、其他补充事宜

七、附件

城口县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.pdf

城口县财政局

2024年11月14日

  • 城口县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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